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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初中高职高师9月下旬补录

摘自:新华网 2007-9-7 9:17:37

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8月31日从我省招考部门获悉,2007年我省初中高职(中专)、高师(中师)学校补录及普通中专学校招收中专免试生录取工作将于9月下旬进行。据招考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,凡按考生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,不得参加补录。五年制高职的补录原则只限补录参加报考全省中专、中师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。如果学校高职招生计划没有完成,可按缺额数在征求考生志愿后录取,录取分数不低于院校原录取分数线。据了解,招收五年制高师的师范学校如在报考参加全省中专、中师学校的考生中生源不足,可按招生计划补录参加全省初中升高中考试的应届毕业生,年龄不超过20周岁,分数不能低于240分(哈市考生192.7分)。同时,普通中专医药卫生类学校如在报考全省中专、中师学校的考生中生源不足,可招收当年参加全省初中升高中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年龄不超过20周岁。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初中升高中的考试成绩不低于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20分以内,但不能低于180分。此外,省属除医药卫生、师范类学校外,其他中专学校均可招收中专免试生,年龄不限,其生源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。各中专学校可按招生计划招收学制1年半的普通高中毕业的中专免试生。按省教育厅要求,补录工作严格执行五年制高职、高师招生计划,实行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,不得超招。如确需计划调整,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执行。据悉,补录工作的具体时间为:9月20~22日进行师范学校和卫生类学校补录;9月23~25日进行高职学院和一般中专学校补录;9月26~28日进行农林水类学校及中专学校补录。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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